”七、变日本批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作出修改(一)删去第九条第一款中的“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”。
(二)将第十一条修改为:准新站运转年“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、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,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。
草案超“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。
”(三)将第八十八条修改为:核电“未向海关备案从事报关业务的,海关可以处以罚款。
”(四)将第八十九条修改为:大转“报关企业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,由海关责令改正,处以罚款;情节严重的,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。
“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,变日本批由海关责令改正,处以罚款。
作者:硅磷晶净水剂







